隨著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各類企業和機構對于通訊信息系統集成及專業信息技術咨詢的需求日益增長。為確保服務提供方與需求方在合作過程中權責明確、目標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規范通訊信息系統集成服務和信息技術咨詢服務的管理流程、服務內容、質量標準和法律責任。
一、服務范圍與內容
- 通訊信息系統集成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網絡基礎設施搭建、軟硬件系統集成、數據通信平臺部署、信息安全防護體系構建等。服務方需根據需求方的實際業務場景,提供定制化的集成方案,并負責系統的實施、測試與維護。
- 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涵蓋信息技術戰略規劃、系統架構設計、技術選型評估、業務流程優化及數字化轉型建議等。服務方應通過專業的分析,為需求方提供可行性報告和實施方案,協助其提升信息化水平。
二、服務交付與驗收標準
- 服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節點,分階段完成系統集成與咨詢任務,并提交相應的交付物,如設計方案、測試報告、操作手冊等。
- 需求方有權對交付成果進行驗收,驗收標準以雙方事先確認的技術指標和功能需求為準。若發現未達標情況,服務方須在規定期限內整改至合格。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 服務方義務:確保所提供的服務符合行業規范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指派專業人員執行項目;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獲悉的需求方商業信息承擔保密責任。
- 需求方義務:提供必要的業務資料與協作條件;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服務費用;配合服務方完成系統測試與上線工作。
四、費用與支付方式
- 本合同總費用根據具體服務內容協商確定,可劃分為系統集成費用與咨詢費用兩部分。
- 支付通常按項目進度分期執行,如合同簽訂后支付預付款、中期交付后支付進度款、項目終驗完成后支付尾款。
五、違約責任與爭議解決
- 若任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優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項目全部服務完成并驗收合格之日止。
- 在發生不可抗力或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提前終止合同,但須就已完成部分的結算及責任承擔達成書面協議。
本合同旨在通過明確的服務條款與規范,保障通訊信息系統集成和信息技術咨詢項目的順利實施,助力需求方實現技術升級與業務創新。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互利共贏的原則,共同推動項目的成功落地。